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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行業標準
環境保護產品技術要求前言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保障污染治理設施質量,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化學法二氧化氯消毒劑發生器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由國家*科技標準司提出。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水污染治理委員會)
本標準國家*2006年7月28日批準。本標準自2006年9月15日起實施,自實施之日起代替《化學法二氧化氯消毒劑發生器》(HCRJ 067-1999)。本標準由國家*解釋。HJ/T272-20061化學法二氧化氯消毒劑發生器1適用范圍本標準規定了化學法二氧化氯消毒劑發生器的分類與命名、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以化學反應產生二氧化氯或二氧化氯和氯氣,用于飲用水消毒、廢水處理、衛生防疫及工業生產的化學法二氧化氯消毒劑發生器(以下簡稱發生器)。
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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